53. 阿忠經營按摩業,欲發行禮券(內容:1 次按摩 60 分鐘,面額 500 元,買 10 張送 1 張 8 折折價券),下列何者正確?
(A)禮券得記載「本禮券使用期限為 發行日起 1 年,逾期視同作廢」
(B)禮券得記載「本禮券不找零」
(C)禮券得 記載「本禮券不提供履約保證」
(D)折價券得記載「本折價券使用期限為發 行日起 1 年,逾期視同作廢」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 B(9), C(2), D(72), E(0) #2395428

詳解 (共 1 筆)

#4471664

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二、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三、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

四、不得記載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五、不得記載發行人得片面解約之條款。

六、不得記載預先免除發行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七、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八、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九、發行人以第三方為實際商品(服務)之提供者時,不得記載較現金消費不利之情形。

十、發行人以第三方為實際商品(服務)之提供者時,不得記載消費者要求退回禮券返還價金時,加收任何費用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

十一、 發行人以第三方為實際商品(服務)之提供者時,不得記載消費者與實際商品(服務)提供者發生消費爭議時,免除自身責任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