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早期的管理學者 Chester Barnard 提出「職權接受論」(acceptance theory of authority),說明職權來自部屬是否願意接受其上司的領導。部屬於下列何種情形,會不接受上司的命令?
(A)命令合於組織目標
(B)命令建立在交情之上
(C)命令不違背部屬的權益
(D)部屬有能力執行命令
統計: A(139), B(7767), C(265), D(1217), E(0) #1420777
詳解 (共 10 筆)
“權威接受論”見於切斯特·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1886-1961)《經理的職能》一書:“如果經理人員發出的一個指令性的溝通交往信息為被通知人所接受,那麼對他來說,這個權力就是被遵從或成立了。於是,它就被作為行動的依據。如果被通知人不接受這種溝通交往信息,就是拒絕了這種權力。按照這種說法,一項命令是否具有權威,決定於命令的接受者,而不在於命令的發佈者。”這是巴納德對權威的一種全新的看法。被人們稱為“巴納德的權威接受論”
(簡單來說,命令若被員工接受,代表上司的"權力"是成立和被遵從的)
巴納德所提出的“權威接受論”的要點在於:
領導者的權威不是來自上級授予,而是來自下級的認可,上級只能授給你權力,但無法授給你威信。上級授予權力,只有當下級願意接受時,才是有效的。權力,歸根結底是由下級給予的。在向上級負責的同時,必須爭取下級理解、認同擁護:巴納德認為,權威是組織內部的“秩序”和信息交流的對話系統正常與否的表徵,他提出:領導者權威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如果在這四個方面大打折扣,那麼領導者的權威就會受到影響,甚至喪失。
1.是人們能夠理解的東西,無法被人理解的知識不可能具有權威性;
2.和組織的目的不矛盾,如果執行人認為指示同組織的宗旨不相符合,指示也難以得到執行;如果一項指示被認為會損害作為組織一員的個人利益,下屬就缺乏執行的積極性,會採取迴避、假裝生病、表面應付、自動辭職等行為。
3.可以和個人的利益並存,如果一個無法完成的指示勉強人去執行,結果只能是要麼敷衍塞資了事,要麼拒絕執行。按這一理淪,只有被下屬接受和信任的領導者,其指示、建議、要求才具有權威性。
4.在精神和肉體上有實行的可能,那麼通常個人會接受這個命令,相反下屬沒有身心條件完成領導者的指令,那麼領導者的權威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反之,若非上述四種關鍵,領導者的權威可能就會受到影響,甚至喪失,而下屬也不會想聽主管的命令了)
(參考智庫百科,若有錯誤觀念,請高手幫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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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納德(Barnard)職權接受論
現代行為科學之父
接受前提
1.不違背員工個人利益
2.不違背組織利益
3.命令具有可行性
4.員工要清楚了解命令內容
Ps.四大前提所構成的為“無異區域”,
要在此區域內職權才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