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出租人將土地出租予承租人興建房屋,如承租人遲付租金時,出租人於何種情形下得主張終止租賃契約?
(A)承租人積欠租金達2期之租額時
(B)承租人積欠租金達2期之租額時,並經出租人定一定期限之催告承租人給付租金,而承租人不於期限內繳納者
(C)承租人積欠租金達2年之租額時
(D)承租人積欠租金達2年之租額時,並經出租人定一定期限之催告承租人給付租金,而承租人不於期限內繳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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