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行政區域名稱變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
(B)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C)鄉(鎮、市)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
(D)直轄市、市之區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報內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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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5), C(20), D(612), E(0) #2823110

詳解 (共 4 筆)

#5267307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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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6912
地方制度法 第 6 條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
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A)
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B)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C)
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D)

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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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8189
地方制度法第6條 第2項 前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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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085

§6

直轄市

縣市

鄉鎮市 村里

區里

變更名稱

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直市府提議會通過

報行政院核定

縣市府提議會通過

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定

公所提民代會通過

報縣政府通過

市府提議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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