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由以下何種機關提出?
(A)立法院
(B)監察院
(C)司法院
(D)國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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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67), B(123), C(52), D(2), E(0) #132905

詳解 (共 2 筆)

#6097976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由以下何種機關提出?
(A) 立法院✔️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的規定:

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簡單來說,彈劾總統、副總統的流程是:

  1. 提案機關:立法院。由立法院提出彈劾案。

  2. 審理機關:司法院。彈劾案成立後,會送到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進行審理。

(B) 監察院❌
(C) 司法院❌
(D) 國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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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765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總統、副總統彈劾須全體立委1/2提議,全體立委2/3決議,向大法官聲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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