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依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現就讀學校經評估 有必要開案之學生,應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 原學校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幾日內,提供現就讀學 校相關輔導資料?
(A)3 日
(B)15 日
(C)20 日
(D)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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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255), C(66), D(75), E(0) #3473132

詳解 (共 2 筆)

#6509984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第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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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1884
1.現就讀學校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一個月內
2.現就讀學校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受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3.資料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例外:
(1)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
(2)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
(3)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
(4)依其他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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