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03100 鍋爐操作 乙級 工作項目 07:安全衛生與環保#125402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鍋爐操作-乙級
61. 鍋爐申請重新檢查時,下列書件何者不必檢附? (A)製造設施形式檢查合格證明 (B)鍋爐明細表 (C)構造詳圖及強度計算書 (D)前經檢查合格證明文件或其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