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8973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8973

年份:10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62.原告甲列乙為被告,請求乙返還某日之借款新臺幣(下同)150 萬元(下稱系爭借款)。乙否認有在該日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之事實。甲乃提出以乙之名義寄送予甲之信函一紙(下稱系爭信函),內載:「本人近來因資金周轉發生問題,之前向台端(甲)借用之 150 萬元無法如期返還,請求寬限 1 個月。」試問下列何者正確?
(A)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應就系爭借款之事實發生訴訟上自認之效力
(B)如乙不能證明未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款一事
(C)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則足可據此逕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一事
(D)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執,並抗辯已清償系爭借款,則可認定乙有向甲借用系爭借款一事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3215646
未解鎖
(A)如乙就其曾寄送系爭信函予甲一事不爭...
(共 4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