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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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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外交、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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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外交、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3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外交、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中華民國憲法#3113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63.行政命令經立法院審查後,立法院通知原訂頒機關更正,若原訂頒機關逾期不為更正,則:
(A)命令失效
(B)原訂頒機關得提請立法院覆議
(C)立法院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D)原訂頒機關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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