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下列何者不是「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中所提出的教師專業標準?
(A)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B)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C)倡導教學專業
(D)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1), B(1985), C(2443), D(240), E(0) #2371176
統計: A(161), B(1985), C(2443), D(240), E(0) #2371176
詳解 (共 4 筆)
#4101273
教師專業標準之內涵:
標準 1:具備教育專業知識並掌握重要教育議題
標準 2:具備領域/學科知識及相關教學知能
標準 3:具備課程與教學設計能力
標準 4:善用教學策略進行有效教學
標準 5:運用適切方法進行學習評量
標準 6:發揮班級經營效能營造支持性學習環境
標準 7:掌握學生差異進行相關輔導
標準 8:善盡教育專業責任 (A)
標準 9:致力教師專業成長 (D)
標準 10:展現協作與領導能力 (B)
來源:教師專業標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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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7097
倡導:帶頭提前,提倡領導。
老師各自顧好自己的專業,先不用帶頭呼籲這些(老師本身應該就要內建自我反省跟專業成長的動機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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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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