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何者為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A)公立醫院約聘僱醫師
(B)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C)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
(D)直轄市議會議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37), B(2139), C(188), D(666), E(0) #3359152
統計: A(437), B(2139), C(188), D(666), E(0) #3359152
詳解 (共 9 筆)
#6348344
自行整理的筆記,如有錯誤煩請各位指教
ㅤㅤ
國賠法(最廣義)
- 國賠法第2條
- 依法令從事公務
刑法(廣義)
- 刑法第10條2項
- 依法令且具法定職務權限+依法委託
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人員保障法(狹義)
-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
- (法定機關+公立學校)x依法任用專任人員-政務官-民選公職人員+公務人員保障法102條1項之準用對象
- 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本非本法適用對象(出自修法說明,刪除贅文)
- 軍人為公務員(依公服法)非公務人員故不適用本法
- 警察:適用
-
公務人員保障法102條1項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分發任用之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最狹義)
- 公務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條
- 定有官等及職等之人員
125
0
#6344242
公務人員服務法
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ㅤㅤ
補充
最狹義 : 公務人員任用法
狹義 : 公務人員懲戒法
廣義 : 公務人員服務法
最廣義 : 刑法/國家賠償法
最狹義 : 公務人員任用法
狹義 : 公務人員懲戒法
廣義 : 公務人員服務法
最廣義 : 刑法/國家賠償法
ㅤㅤ
公務人員保障法 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第102條準用之對象
26
1
#6452078
直轄市議會議長=民意代表
5
0
#6424317
公立醫院約聘僱醫師,非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