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地方自治團體與依法進用之約僱人員,實務上認為屬於何種法律關係?
(A)特別權力關係
(B)民事法律關係
(C)公法上僱用關係
(D)管轄委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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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42), C(815), D(13), E(0) #3482015
統計: A(22), B(142), C(815), D(13), E(0) #3482015
詳解 (共 5 筆)
#7316157
依保訓會109年11月18日公保字第1091060357號函釋略以,因各機關(構)依法聘用人員之權利義務關係,係以雙方訂定之聘約為規範,性質屬公法上契約關係,其成績考核、獎懲等救濟,係以雙方訂定之聘約為規範,性質屬公法上契約關係,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有別,除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原則上機關不得再以行政處分之方式,作為行使行政契約事項之手段,;且依法聘用人員亦非公務人員考績法之適用對象。是機關就聘用人員所為之獎懲、成績考核、不續聘及解聘等聘約內容事項,性質上仍屬管理措施,如有不服,應循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可知(C)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Cr 李俊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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