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一九七八年航海人員培訓、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修正案「當值標準」之規定 —所有指派負責當值之航行員或構成當值一部分之乙級船員,應在24小時內有至少10小時之休息時間。休息時間可以分段,但不超過二時段,其中一段為?
(A)至少8小 時
(B)除有特殊之規定,否則至少6小時
(C)至少4小時
(D)無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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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22), C(1), D(0), E(0) #3306024

詳解 (共 1 筆)

#6889482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查考生對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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