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證券化中,若標的資產的現金流量不穩定,則:
(A)用信用分組處理
(B)用保險公司或信用狀處理
(C)用重新安排現金處理
(D)以轉付架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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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12), C(447), D(31), E(0) #1812119

詳解 (共 1 筆)

#7291146
當基礎資產的現金流量不穩定時,必須透過「結構化」手段重新分配這些現金流,以符合不同投資人的需求: 
  • 重新安排現金 (Cash Flow Structuring):這是最核心的技術。例如透過 CMO(多層次抵押轉付證券) 結構,將現金流切分為不同的類股(如 PACTACSequential Pay 順序償付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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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的:讓某些類股(如 PAC)獲得穩定的現金流保護,而將不穩定性(風險)轉嫁給其他「支撐類股」。這能解決資產端與證券端在時間與金額上的不匹配。 
❌ 為什麼其他選項錯誤 
  • ? (A) 用信用分組處理:這主要是在處理「信用風險」(違約風險),透過高級/後償(Senior/Subordinated)結構來進行信用增強,而非解決流量不穩定的問題。
  • ? (B) 用保險公司或信用狀處理:這屬於「外部信用增強」,目的同樣是防範「違約」,確保投資人領得到錢,但無法解決現金流「時間早晚」的不確定性。
  • ? (D) 以轉付架構處理:一般的轉付(Pass-through)架構只是將資產端的現金流直接「原封不動」轉給投資人,資產不穩定,證券就跟著不穩定,完全沒有「處理」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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