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師資培育公費生畢業後所服務之學校如何認定是否為偏遠或特殊地區?
(A)各師資培育機構自行決定
(B)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報教育部核定
(C)由中小學認定
(D)教育部逕行認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142), C(2), D(7), E(0) #483203
統計: A(2), B(142), C(2), D(7), E(0) #483203
詳解 (共 2 筆)
#2562870
| 法規名稱: |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0 年 01 月 04 日 修正 ) |
第 8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校位置或不足類科師資需求認定後,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原題目
72 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師資培育公費生畢業後所服務之學校如何認定是否為偏遠或特殊地區? (A)各師資培育機構自行決定 (B)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報教育部備查 (C)由中小學認定 (D)教育部逕行認定
修改為
72 依據「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師資培育公費生畢業後所服務之學校如何認定是否為偏遠或特殊地區? (A)各師資培育機構自行決定 (B)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報教育部核定 (C)由中小學認定 (D)教育部逕行認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