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之規定,蘇老師必須在小威、小簡和小敏確定安置後多久時間以
內,將三人的轉銜資料移送至就讀的新學校?
(A)一周內
(B)二周內
(C)三周內
(D)三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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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1432), C(19), D(6), E(0) #1601515
統計: A(56), B(1432), C(19), D(6), E(0) #1601515
詳解 (共 3 筆)
#3321550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
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
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
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
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
,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
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
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
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
,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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