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依新修公布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關係人下列何種行為不違反本法?
(A)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兒子乙
(B)甲承辦案件時,明知有利益衝突之情事,但因自認為人公正,故不自行迴避
(C)配偶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 使用申請案
(D)關係人丁經政府採購法公告程序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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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0), D(1), E(0) #3566098

詳解 (共 1 筆)

#6738146
1. 題目解析 本題旨在考察考生對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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