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乙搭乘甲所駕駛汽車之便車,因甲車與丙所駕駛之汽車相撞,致乙受傷而受有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之損害。經鑑定甲、丙對該事故之發生各有 30%、70%之過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允諾乙搭乘其便車,應對其過失致乙受傷之結果,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B)乙向丙請求賠償因車禍所受全部損害時,丙得主張甲之與有過失,請求減輕其賠償金額
(C)乙自甲取得損害賠償後,得再向丙請求賠償其所受全部損害
(D)乙請求賠償之損害得包含無醫生特別指示,而由乙為療傷自行購買之高級養生補品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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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487), C(39), D(10), E(0) #3358783
統計: A(28), B(487), C(39), D(10), E(0) #3358783
詳解 (共 2 筆)
#6305283
正確答案是 (B) 乙向丙請求賠償因車禍所受全部損害時,丙得主張甲之與有過失,請求減輕其賠償金額。
解析
- (A) 錯誤: 甲允諾乙搭乘其便車,屬於好意搭乘,一般認定為無償契約。此時甲的責任並非債務不履行,而是侵權行為責任。
- (B) 正確: 依民法第217條規定,被害人對於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由於甲對事故發生有30%的過失,丙可以主張甲的與有過失,請求減輕其對乙的賠償金額。
- (C) 錯誤: 乙向丙請求賠償時,丙可以主張甲的與有過失,減輕賠償金額。乙自甲取得損害賠償後,不得再就同一損害向丙請求賠償,否則將造成不當得利。
- (D) 錯誤: 依民法第193條規定,損害賠償範圍包含醫療費用,但必須是必要且合理的醫療費用。無醫生特別指示,由乙自行購買的高級養生補品,通常不屬於必要且合理的醫療費用,不得列入損害賠償範圍。
總結
因此,只有 (B) 的敘述是正確的。其他選項 (A)、(C)、(D) 的敘述皆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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