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南亞某國籍之工程師甲,年 30 歲無配偶,於我國境內合法居留。若未有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 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的情形,亦無其他不合規定之要件,如甲要申請歸化我國籍,其應當在我國 境內合法居留多久?
(A)十年
(B)十五年
(C)五年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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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46), B(17), C(360), D(43), E(0) #1869174

詳解 (共 4 筆)

#3229066

第五條(地緣歸化)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二、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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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3019
第 5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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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0588
國籍法

第 3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
,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五年以上。
二、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
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
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第 5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三條第一項第二
款至第五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二、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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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7562
∆常住事實§5    有住所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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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87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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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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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087747
未解鎖
名  稱:國籍法   修正日期:民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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