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趁人潮擁擠雜沓,被害女子無能防備,電車痴漢手伸裙下,魔爪直入下體,試問該當何項罪責?
(A) 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B) 刑法第222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
(C) 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
(D) 刑法第225條趁機妨害性自主罪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84), B(340), C(548), D(276), E(0) #347393
統計: A(684), B(340), C(548), D(276), E(0) #347393
詳解 (共 10 筆)
#558515
本題答案請改成A
4F的解說是正確的,電車痴漢手伸裙下,「魔爪」直入「下體」。
魔爪=>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
直入=>已經「入」,即「進入」
下體=>性器也
「魔爪」直入「下體」=>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進入他人之性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中央警察大學100年警佐班第31期第2類公布的標準答案也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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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19737
"電車痴漢"這個人,不代表他是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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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27
| 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的區別 |
一、刑法上強制性交罪規定: 刑法第221條I:「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二、刑法上強制猥褻罪規定: 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63年台上字第2235號判例說明刑法上之猥褻罪,係指姦淫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一切色情行為而言,若行為人意在姦淫,而已著手實行且已達於用強程度,縱令未達目的,仍應論以強姦未逐,不得論以猥褻。 |
12
1
#613132
為什麼答案不是B???
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之情形。
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之情形。
11
1
#841022
直入下體,性交
11
0
#493923
what?
刑法第10條第5項第2款
稱性交者,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同法第222條
犯221之罪而有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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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62496
???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