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有關支付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必須向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聲請
(B)債務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時,不得聲請公示送達
(C)債務人收受法院支付命令後,若未於二十日內聲明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D)支付命令於三個月內無法送達於債務人時,該支付命令即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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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5), B(618), C(513), D(219), E(0) #1575282
統計: A(165), B(618), C(513), D(219), E(0) #1575282
詳解 (共 9 筆)
#3649436
(B)如被告應受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時,應檢具被告之戶籍謄本或法人之登記資料,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按照說明,(B)應該也可以選吧?
因為並非不能公示送達,而是需要檢具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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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385
支付命令僅得為執行名義,而無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來自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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