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課程設計中的過程模式主張,用來指導教師在教學程序中作為的是什麼?
(A)程序原則
(B)行為目標
(C)科學法則
(D)結果要點
統計: A(2940), B(957), C(51), D(49), E(0) #361943
詳解 (共 6 筆)
過程模式的課程設計並不採用行為目標,而是以「程序原則」代替之。
★ 史坦豪斯認為詳敘含在學科裡面的「內容」和「程序原則」,就可合理的設計課程,而不必採用實際列舉的預期結果,即這種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師在評估上扮演批評者的角色,而不是評分者。詳參黃光雄、楊龍立,《課程發展與泵計:理念與實作》(臺北:師大學苑,2004),頁 61。
第一個明確提出過程模式的是英國學者斯滕豪斯(lawrence stenhous)
所謂過程模式,是指在課程設計中詳細說明所要學習的內容,所要採取的方法以及所遵循的標準。
雖然有很多人在以前的課程設計中都採用過與這種模式類似的方法, 然而, 第一次明確地提出這個模式的當推英國教育家斯坦浩斯。他認為, 過程模式比起目標模式來,更適合於以知識和理解為中心的課程領域。其基本思想是「 人們可以通過詳細說明內容和過程中各種原理的方法, 來合乎理性地設計課程, 而不必用目標預先指定所希望達到的結果。」 他認為, 人們可以從具有內在價值的知識形式中, 挑選出那些能夠體現該知識形式的內容。這些選擇出來的內容, 能夠代表那些最重要的過程、最關鍵的概念和該知識形式或領域中固有的準則。對這樣的內容進行挑選, 不是根據它所要引起的學生行為, 而是根據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該知識形式, 這種內容本身不需要從外部加以論證。
斯坦浩斯的「 過程模式」 目前尚未受到很多批評。這種模式利用當代教育哲學的成果, 小心翼翼地為自己提供論證。這種模式並不謀求囊括所有的設計方法, 但它卻彌補了目標模式的局限性。它更為接近教師平日所關心的那些問題。這種模式的各個組成部分不是直線式的, 它充分考慮到教學內容的多樣性, 而且非常重視教師的自主性。誠然, 過程模式也還是要涉及到各種目的, 因為這是課程設計的基本特徵, 如果只強調內容和過程的各種原理, 就會削弱課程設計的這個主要特點。
在實踐上, 過程模式也存在一些缺欠。主要有兩點一是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評價存在一定困難, 二是對教師的能力要求太高, 一般教師很難勝任。但這種模式為促進個人發展和專業的提高提供了一種更高的標準, 在一定的條件下, 也是極為有用的。
這題的答案是 (A) 程序原則 (Principles of Procedure)。
這題考查的是課程大師 史特豪斯 (L. Stenhouse) 所主張的 「過程模式」(Process Model)。這個模式是為了反對泰勒 (Tyler) 的「目標模式」而生。
核心觀念解析:為什麼是程序原則?
在「過程模式」中,課程的核心不再是預設學生最後要變成什麼樣(行為目標),而是關注教學過程本身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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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預設目標: 史特豪斯認為,教育不應該是像工廠生產零件一樣預設精確的「行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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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角色: 教師不只是知識的傳遞者,而是「專業的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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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原則的定義: 老師在課堂上應該遵循一些教育價值原則。例如:在討論爭議性議題時,老師應保持「中立」;或者鼓勵學生「獨立思考」。這些「中立」、「鼓勵」就是程序原則,它們規範了老師「應該怎麼做」,而不是學生最後「要吐出什麼答案」。
選項比較:過程模式 vs. 目標模式
| 選項 | 對應模式 | 說明 |
| (A) 程序原則 | 過程模式 (Stenhouse) | 正確。 強調教學活動中應遵循的價值與準則。 |
| (B) 行為目標 | 目標模式 (Tyler) | 強調預先設定具體、可觀察、可測量的學生行為。 |
| (C) 科學法則 | 科學管理 / 技術模式 | 強調效率與標準化,將教學視為一種技術工程。 |
| (D) 結果要點 | 結果導向教育 (OBE) | 關注學習結束時學生能展現的最終成效。 |
? 快速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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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模式: 看重「終點」(你要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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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模式: 看重「路徑」(你怎麼走的?走得有沒有道理?)。
關鍵名言: 史特豪斯曾說過:「課程是嘗試將教育的基本原則或特性,以供人公開評檢的方式傳達出來的一種企圖。」這裡的「基本原則」就是指程序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