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在相關研究法中的相關係數的解釋,下列何者錯誤?
(A)相關係數不等於百分比
(B)相關不意味著因果
(C)相關係數是次序變項
(D)為避免犯第一類型錯誤,應降低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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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0), B(461), C(3476), D(7039), E(0) #436955

詳解 (共 10 筆)

#901445
我認為這題用避免並沒有問題(最多只是有語病),問題還是在方法

因為降低顯著水準α, 雖然能降低型一錯誤的機率,但是卻會提高型二錯誤的機率,所以這並不是一個好方法

在一些統計的相關文章裡都有提到:

當樣本數固定,型一錯誤與型二錯誤之間會有抵換關係,也就是降低型一錯誤就一定會增加型二錯誤,反之亦然。因為若要減少型一錯誤,不讓該認可的系所不被認可,就得放寬評鑑標準,則勢必導致型二錯誤的增加;反之,若欲減少型二錯誤,就得讓評鑑標準趨嚴,則又會造成型一錯誤機率上升。

若要降低評鑑錯誤的機率,有效方法不是調整評鑑標準,而是增加樣本數。根據統計理論,只有當樣本數夠大,樣本分佈(sampling distribution)才能與母體的分佈趨近,也就更能精確推論母體的狀況,進而減少型一與型二錯誤的機率。


又如:


Type I error 的機率 (α)和Type II error 的機率 (β)兩者之間是trade-off的關係。 若試著降低 Type I error 的機率 (α)則會升高 Type II error 的機率 (β) 。那又該如何取捨決定 Type I error 及 Type II error 的機率,應取決於 Type I error 及 Type II error 所導致的代價成本高低而定。

若不想增加Type I error 及 Type II error任一方的機率,唯有提高sample size。樣本數愈大,代表資訊愈完整,則犯錯的機率會降低,提高判斷的品質。增加樣本數才能在可以在不改變 α 的情況下,降低 β



綜上所述,這題的(D)之所以錯誤應不是不能避免的問題,而是應更該為「為避免犯第一類型錯誤,應提高樣本數。」

 

而幾乎可以確定的是,最佳解的「為避免犯第一類型錯誤,應提升顯著水準。」(這是千華的102年解題聖經上的詳解)不可能是正確答案,因為提高α只會增加型一錯誤的機率。再怎麼樣都不可能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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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809
因為相關係數只有優劣之分 但非等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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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98920

犯第一類型錯誤:拒絕"真的"虛無假設=>拒絕""顯著水準(越低越真)

so"避免"犯第一類型錯誤:拒絕""顯著水準(越高越假)


所以改成"應提升"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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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515
12F似乎講得沒錯唷!應該是錯在無法完全"避免"
(如果可以完全避免,表示顯著水準是0,即第一類型錯誤率是0,既然你已經知道錯誤率是0了,這個假設就沒必要了吧!?)
所以只能靠降低顯著水準來提升裁決正確的機率(ex:顯著水準若為0.01表示正確裁決機率有0.99,顯著越小正確率越大)

所以不會是提升顯著水準,因為提升顯著水準,就是在提升錯誤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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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548
相關係數主要是告訴我們變項間的相關程度高或低,並沒有檢定「自變項」對「依變項影響
沒有辦法等距(單位量相同) 3-2=4-3,也更別說到等比。
次序變項例如操行成績、中小學畢業獎項、段考名次都算是次序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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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14101

同意4F

題目應該是要考犯第一類型錯誤的機率可以降低(降低顯著水準),

但是無法"避免"。

所以D選項錯在用了"避免"兩個字,而非最佳解所說的改成"提升"顯著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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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574
顯著水準定義是第一類型錯誤發生的機率。不管顯著水準如何,都無法避免發生第一類型錯誤,因為只要你拒絕或接受就有可能發生錯誤,畢竟人不可能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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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310
同意4F與12F的說法!
應是錯在「避免」二字,頂多只能降低發生第一類型錯誤的機率

豁然開朗,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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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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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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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909
完全同意23F
請其他人不要再PO錯誤的認知了
提升顯著水準只會讓Ho更容易被拒絕,進而可能不小心拒絕了正確的Ho(型一錯誤)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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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5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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