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uss 和 Corbin(1990)描述質研究方法「一個使用一套有系統的程序,去發展出對於某個現象歸納而得的理論」,是指:
(A)行動研究法(action research)
(B)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
(C)任務分析法(task analysis)
(D)敘事分析法(narrative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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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8), B(877), C(121), D(126), E(0) #223510

詳解 (共 4 筆)

#411280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又稱基礎理論或深入理論,是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種,研究者對於自己所深感興趣的社會現象或教育現象,不斷去思考如何收集、分析與報告資料,用以發掘並建立理論。


主張透過資料的收集與檢驗的連續過程,以突顯研究現象的特質,此特質經過比較,若發現有相同的特質,則可歸納到抽象層次的概念;若發現有不同特質,則可探究造成差異的情境或結構因素。


轉 http://blog.xuite.net/kc6191/study/13630360-%E7%B4%AE%E6%A0%B9%E7%90%86%E8%AB%96(Grounded+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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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紮根法的目的是要「創造性的發現和發展...
(共 8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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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605
題目最後有提到「建立理論」,所以選項「行動研究法」並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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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0195

行動研究法具有以下特點:

1.重在解決實際問題

2.強調研究與行動結合

3.通過團體合作進行研究(參與人員平等、互動)

4.不做理論上的一般推論,根據實際需要不斷修正行動計畫

5.研究的方法可以有許多種(調查、談話、討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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