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公司於104年6月28日,寄發侵權存證信函給乙公司,告知乙公司 所製造銷售的產品侵害甲公司的專利權;但卻直到108年5月14日, 甲公司才對乙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已經超過專利法的二年消滅時效 期間。因此,甲公司於訴訟言詞辯論中,追加主張不當得利向乙公司請 求返還利益。請問:

㈠本案之專利侵權行為而產生之損害赔償請求權,是否全部均罹於消滅 時效?(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