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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財經實務組:中級會計學#103214
科目:中級會計學
年份:11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四、劍喬公司於 20X1 年初給與 5 位員工參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機會。員工 於計畫中若同意往後 3 年,每年皆儲蓄其個人年薪$600,000 之 20%到公 司之帳戶,即可取得認股權。儲蓄之支付係直接由該員工之薪資中扣除, 員工可於 20X3 年底以累積提撥金額執行其認股權,亦可於 3 年中之任 何時點領回已提撥之薪資。在納入考量非既得條件後,估計該股份基礎 給付協議在給與日之公允價值為$150,000。20X2 年初,其中 1 位員工離 職而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其 餘 4 位員工則完成該認股權計畫,並於 20X3 年底共取得 12,000 股公 司普通股股票。
試作:

申論題內容

(一)劍喬公司 20X1~20X3 年之薪資費用各為多少?(1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113金保排名6/72.16分

關鍵點:

 1.已離職,同時既得、非既得條件都無法達成→沖回已認列勞務成本與權益

 2.未離職,但選擇領回已提撥薪資,只有非既得條件未達成→須加速既得

本題是第一點,題目「20X2 年初,其中1位員工離職停止對該計畫之提撥,並領回截至當日已提撥之薪資$120,000。」,可以看出,非既得條件未達成因為已離職(既得條件未達成)而連帶產生的結果,故這與加速既得毫無關聯,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