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
102年 - 102_人身保險經紀人_人身風險管理概要#16175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2年 - 102_人身保險經紀人_人身風險管理概要#16175
科目: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2年 - 102_人身保險經紀人_人身風險管理概要#16175
科目:
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年份:
102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三、郭同學於 95 學年度(保障期間 95 年 8 月 1 日至 96 年 7 月 31 日)參加由 A 人壽 保險公司承保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暨幼稚園兒童團體保險契約(即臺閩地區 學生團體保險),於 96 年 5 月 31 日因故(被罰跑操場 50 圈而發生意外)導致 心肌炎合併心臟衰竭,同年 8 月 23 日進行心臟移植手術,並在 96 年 9 月 12 日 取得「身心障礙手冊」,郭同學若在 96 年 9 月 25 日向 A 人壽保險公司申請殘廢 保險金理賠,
申論題內容
(二)倘若郭同學直到 101 年 12 月 12 日才向 A 人壽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請依保險法的 相關規定,說明是否合理有效?(10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1.保險人不知情,從知情日起算。
2.被保險人不知情,從知情日起算。
3.被第三人請求,從請求日起算。
詳解
提供者:相信明天會更好
1.依照保險法65條之規定: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該款之規定: 一、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 二、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 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2.因此,申請理賠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