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請依《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草案》(Draft Articles on Responsibility of States for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s)回答下列問題:
(二)第三十七條表示,如果損失不能以恢復原狀或補償的方式得到賠償,責任國有義務抵償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失,請說明第三十七條有關「抵償」(satisfaction,或譯為滿足)的方式和相關應注意事項的內容。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