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國立臺灣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國際公法(B)#99174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第三題(50分) 
假設X國本為一聯邦國,在1990前原有5個成員邦。其中成員邦A因經濟與軍事力量獨大,長期控制X國聯邦政府,並形成專制威權體制,持續壓迫其他4邦數十年。1990年時,A國發生内戰,A 邦以外的4邦B、C、D、E先後宣布脱離X國·並各自成立國家。A邦控制之X國聯邦政府拒絕承認該4邦/國之獨立,並以维護領土完整為由,動用武力進行鎮壓。與A邦相鄰的原B邦、C邦(宣佈獨立後各稱為B國、C國)首先遭受X國/A邦軍隊攻撃。X國/A邦政府及總統同時以武力支援B邦/B國境内之多數種族H,對於境内另一少數種族P,進行大規模的種族屠殺,導致P族有多達5萬人慘遭屠殺,另有10萬人被迫逃離家園,跨越邊界前往鄰國Y國避難。Y國鑑於難民人數眾多,X國/A邦好於 B、C之軍事行動日益擴大,戰事可能會進一步擴及D、E兩地,於是向Y國参加之區域安全组織LAUBEI 求援。LAUBEI隨即召開會議,經徵詢湖其全體會員國(包括Y國在内共5國)意見後,決議承認B、C、 D、E等4國之獨立,並由其5個會員國组成聯軍,進行軍事干預。LAUBEI組織先派遣空軍對A邦進行轟炸,阻止X國/A邦軍隊繼續攻擊B、C;再派出地面部隊,以優勢武力逼迫X國/A邦停火,並逕自劃定停戰區。X國/A邦不滿LAUBEI組織之干預,一方面向聯合國安理會控拆LAUBEI组織及所屬5 個會員國對其武力侵略,另方面向國際法院(ICJ)起訴,主張LAUBEI組織及所屬5個會員國之對其動武違反國際法。按X及LAUBEI組織所屬5個會員國都是聯合國會員國。請問:

申論題內容

(2)LAUBEI組織對X國/A邦之軍事干預是否合乎現行國際法?請先分析說明「合法」及「違法」 的各自理由(及依據)各為何?再說明你的看法。(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