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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專技高考_會計師:稅務法規#25613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三、大河公司為兼營營業人,其 103 年 3 至 4 月發生下列交易: 購買國外勞務 400,000 元,其中 200,000 元專供銷售應稅貨物使用,120,000 元專供 銷售免稅貨物使用,其餘 80,000 元為共同使用。另假設當期免稅銷售額與銷售總 額分別為 800,000 元與 4,000,000 元(以上所有金額均不含稅)。請分別依下列兩 種方法計算該公司購買國外勞務之應納稅額:

申論題內容

⑴比例扣抵法(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Edward Lin林宗樺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9條第一項)x(1-當期不得扣抵比例) 當期不得扣抵比例=800,000/4,000,000=0.2 購買國外勞務之應納稅額=400,000x5%x20%=4,000
詳解 提供者:happy840330
400,000*5%=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