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審計應用法規
>
95年 - 95 高等考試_三級_財務審計、績效審計: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33240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95年 - 95 高等考試_三級_財務審計、績效審計: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33240
科目:審計應用法規
年份:9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5年 - 95 高等考試_三級_財務審計、績效審計: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33240
科目:
審計應用法規
年份:
95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四、請就下列問題,依審計法及其相關規定加以說明:(20 分)
申論題內容
⑵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款項或不當事項,如經查明覆議或再審 查,在那些情事下,得審酌其情節,免除各該負責人員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 任,或予以糾正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