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的總裁決定修改原來完全以營業利益為基礎的紅利計畫,以鼓 勵部門的經理對顧客服務,希望在不增加成本下,提升附加價值。這 個修訂計畫,主要動機包括:提升獲利力、降低重製成本、減少銷貨 退回與及時運送等動機。該公司紅利每半年計算及發放一次,新的紅 利計畫依據營業利益 2%計算,紅利的金額隨下列項目而調整:
1.⑴如果重製成本不超過營業利益 1.5%,則不調整。 ⑵減掉重製成本超過營業利益 1.5%的部分。
2.⑴如果超過99%及時送達率,增加$5,000;介於97%~99%及時送 達率,增加$2,000。
⑵假設低於 97%及時送達率,則不需調整。
3.⑴如果銷貨退回小於或等於銷貨的1.5%,則增加$3,000。 ⑵如果銷貨退回超過銷貨的 1.5%,則減少超過部分的 50%。 為避免紅利造成的負效果,如果在某特定期間內算出的紅利金額為 負數,經理人員當期沒有紅利,負的紅利金額並不會轉到下一期。 該公司在 X1年舊紅利計畫下壓克力部門經理賺得紅利$27,060;塑膠 部門經理賺得紅利$20,440。公司的壓克力和塑膠部門在新紅利計畫 實施第一年(X2年)的結果如下:
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