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專技高考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71440
科目:專技◆會計師◆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年份:107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A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從事半導體生產之非公開發行公司。最近,該公司 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甲當選為監察人。由於甲是第一次擔任 公司監察人,試問:

申論題內容

⑵監察人可否參加董事會?監察人在何種情況下可召集股東會?(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熊苡茜
詳解 提供者:Lamb
akdfkl joqepu j\' do;a
詳解 提供者:林圓圓

(二)1.監察人可以參加董事會:

  公司法第204條第1項之規定,董事會之召集,應於三日前通知董事及監察人。但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218-2條第1項之規定,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由上述法條可知,監察人雖於董事會無表決權,但應通知監察人參與董事會及監察人可於董事會提出相關意見。

   2.監察人得召開股東會之情況如下:

  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公司法第245條第2項之規定,法院對於檢查人之報告認為必要時,得命監察人召集股東會。

  由上述法條可知,監察人召開股東會之情況:

  (1)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

  (2)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

  (3)法院命令監察人召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