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與控制措施
(1) 組織應建立及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持續辨識和評估各種影響員工安全衛生的危害及風險,並依下列優先順序進行預防和控制:
(a)消除危害及風險。
(b)經由工程控制或管理控制從源頭控制危害及風險。
(c)設計安全的作業制度,包括行政管理措施將危害及風險的影響減到最低。
(d)當綜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殘餘的危害及風險時,雇主應免費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具,並採取措施確保防護具的使用和維護。
(2)組織應訂定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程序或方案,以消除或控制所鑑別出的危害及風險。
(3)組織應建立及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持續鑑別、取得及評估適用的國家法令規章、國家指引、特制指引、組織簽署的自願性方案和其他要求,並定期評估其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