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國非聯合國會員國,故少有參與國際多邊條約機會,其行政院為求與國際規範接
軌,於 2014 年制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多邊國際條約及協定國內法作業要點」 (以
下簡稱「作業要點」 ),並以修正相關主管機關法規、制訂該條約之施行法或制訂專
法之方式辦理多邊國際條約及協定之國內法化。例如 2015 年制訂之「聯合國反貪
腐公約施行法」 (以下簡稱「施行法」) ,即為一例。該「施行法」第二條第一項規
定:「公約所揭示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七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
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
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您為玉山國際法學會理事長,受邀就該施行法發表意見,請依您對條約法及國際法
與國內法關係之認識,對該「作業要點」及「施行法」之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進行說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