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工作的定義 社會工作是一種專業助人的過程,由政府或專業組織透過提供各種助人活動、以科學的知識理論為基礎、以藝術的運作作為實施過程,所進行的助人活動。社會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預防、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並且恢復和增強人們的社會生活功能,達到個人、團體、社區和整體社會最佳福利狀態的制度化。 (二)、社會工作的角色 根據李斯特提出的社會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可分為五種,以下說明之: 1、直接服務提供者:最接近服務使用者的專業角色,也是最了解服務使用者的需求主要角色有:①支持者②指導者③治療者④個案管理者⑤溝通者 2、系統的連結:當機構無法提供服務使用者時,工作者可以扮演連結案主和社會資源的角色有:①經紀人②個案管理者與協調者③調解者與仲裁者 3、系統的維護和促進者:社會福利機構中有時個案工作者可以藉著,評估機構的結構、政策、與其他機構的關係,來瞭解機構服務輸送的過程,所會遇到的困難與阻礙。其角色有:①機構評估者②促進者與監督者③團隊成員④顧問和商議者 4、研究者和研究使用者:為了了解提供的實務是否有效,個案工作者可以從事相關研究,閱讀相關文件,增加自己的知識,評估自己提供的服務成效與優缺點。 5、系統的發展者:透過個案沒有被滿足的需求、需要連結的社會資源角色、服務輸送的過程遇到的困難與阻礙、相關研究的結果,可以瞭解機構所欠缺的服務,以促進並發展機構的服務與功能。其角色有:①方案發展者②計畫者③政策和行政的發展者④支持者
一、社會工作的定義 社會工作是一種專業助人的過程,由政府或專業組織透過各種助人活動的提供,是以科學的知識為理論的基礎、以藝術運作為實施的過程,進行對人的服務。社會工作的宗旨在於預防及解決社會的問題、恢復並增強人們的社會生活功能,以達到個人、團體、社區和整體社會之最佳福利狀態的制度化。
二、社會工作的三個使命、四個目標 (一)三個使命 1.照顧:社會工作協助身心障礙者、失業、貧窮暴力等弱勢族群提升其生活品質。 2.治療:當人們在人際關係、家庭關係或行為上發生問題時,社工人員協助案主改變其處境並協助解決問題、改善環境。 3.改變社會:透過唱導協助立法、政策制定等改善現有的既定社會、經濟結構及民眾的態度,促使社會朝向弱勢者生存的方向去改變。 (二)四個目標 1.增強人們解決問題、抗衡與發展的能量。 2.連結人與環境體系,以獲得資源、服務與機會。 3.促進環境體系有效與人性的運措來提供人們資源與服務。 4.發展與促進社會政策。
三、社會工作的角色 1.使能者:幫助案主精了解、澄清與認定其問題,並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 2.經紀人:視案主的問題與需求,來連結相關資源。 3.倡導者:為案主爭取最佳利益,包括政策、立法。 4.行動者:為了有利於弱勢者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與制度而參與權力與資源的重組活動。 5.協調者:社會工作者使用妥協、協商、調和、溝通雙方的意見與利益等,使爭議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 6.教育者:扮演教導案主解決問題的技巧。 7.發動者:發現社會問題的存在,並提醒或預測可能的後果。 8.研究者:走向實務工作者就是研究者的角色。 9.團體催化員:針對團體的經驗、社會工作者應能有效地推動團體的發展,帶出團體動力,促成團體教 育、治療、任務達成。 10.公眾發言人:弱勢者的代言人,為社會福利爭取資源。
是一門助人的專業,其焦點在於人類與環境的互動,目的在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能適應所在的社會環境脈絡,增強或恢復其社會功能的能量,及創造有利於達成目標的社會條件的一種專業活動,以預防或舒緩社會問題。斯特(Lister)在1987年提出將社會個案工作者的角色分為五類︰( 直接服務提供者 以直接面對面的方式,提供服務給個人或團體,是臨床工作者最主要的工作角色 系統連結者 當機構無法提供案主的需求時,個案工作者可扮演連結案主和社會資源的角色。 社會系統的維護和促進者 在社會福利機構中有時個案工作者可以藉著,評估機構的結構、政策、與其他機構的關係,來了解機構服務輸送的過程中,所會遇到的困難與阻礙。 研究者和研究使用者 為了了解所提供的實務是否有效,個案工作者可從事相關的研究,閱讀相關的文件,增加自己的知識,評估自己所提供服務的結果和優缺點。 系統的發展者 透過個案沒有被滿足的需求、需要連結的社會資源角色、服務輸送的過程遇到的困難與阻礙、相關的研究的結果,可以了解機構所缺乏的服務,以促進並發展機構的服務和功能。
工作的定義為一種專業助人的過程,由政府或專業組織透過提供各種助人活動、以科學的 知識理論為基礎、以藝術的運作為實施過程,所進行的人群服務。除此之外,社會工作也 可定義為透過社會工作實務,幫助人們解決個人、團體(家庭)、以及社會問題,協助人 們獲得令人滿意的個人、團體與社區關係。 人們的社會生活功能,達到個人、團體、社區和整體社會最佳福利狀態的制度化。 (Skidmore)將社會工作的功能/目標歸納為:恢復、預防與發展社會功能。恢復是恢復受 傷的社會功能,包括治療與復健;預防是預防社會功能的失調,預防新問題的產生及舊問 題的再生。發展是提供資源,發掘社會資源以及啟發個人潛能,積極發展社會生活。 enabler):幫助個人、團體、家庭或社區精確地了解需求,澄清與認定其問 題,探討解決問題的策略,選定適用的策略,並發展處理問題的有效策略之能量。 broker):傳連案主與社區資源的角色,將案主的需求與最適當提供服務的機 構、設施或個人連線。做到媒合的功能。 advocate):為案主的最佳利益爭取、辯解。通常包括:個案辯護、政策辯 護、立法辯護。 activist):為了有利於弱勢者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與制度而參與權力與 資源的重組活動。 mediator):指社會工作者介入發生衝突對立的雙方,例如:離婚的兩造、收 養雙方、勞資爭議的雙方等。 negotiator):面對的不一定是對立的雙方,有可能是具有衝突的多方。 educator):社會工作者經常要扮演教導案主解決問題的技巧,以及教導部 屬、新進員工或社會大眾的工作。 initiator):指敏感地意識社會問題的存在,且先行提醒或預測可能的後果。 通常社會工作者在第一線工作,接觸最多的弱勢者,很容易看到新興社會問題的產生。 coordinator):將組織中的部門串連在一起,扮演部門協調者的工作,以免服 務產生重複或不連續。 researcher):實務工作者就是研究者的發展趨勢。 group facilitator):引導團體動力,促成團體教育、治療、任務達成。 public speaker):成為弱勢代言人,為社會福利爭取資源。
社會工作是一種藝術、一種科學以及一種助人的專業。社會 工作的定義為一種專業助人的過程,由政府或專業組織透過提供各種助人活動、以科學的 知識理論為基礎、以藝術的運作為實施過程,所進行的人群服務。除此之外,社會工作也 可定義為透過社會工作實務,幫助人們解決個人、團體(家庭)、以及社會問題,協助人 們獲得令人滿意的個人、團體與社區關係。 社會工作的主要目標:社會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預防、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並且恢復和增強 人們的社會生活功能,達到個人、團體、社區和整體社會最佳福利狀態的制度化。史基摩 (Skidmore)將社會工作的功能/目標歸納為:恢復、預防與發展社會功能。恢復是恢復受 傷的社會功能,包括治療與復健;預防是預防社會功能的失調,預防新問題的產生及舊問 題的再生。發展是提供資源,發掘社會資源以及啟發個人潛能,積極發展社會生活。 社會工作者的角色: 使能者(enabler):幫助個人、團體、家庭或社區精確地了解需求,澄清與認定其問 題,探討解決問題的策略,選定適用的策略,並發展處理問題的有效策略之能量。 中介人(broker):傳連案主與社區資源的角色,將案主的需求與最適當提供服務的機 構、設施或個人連線。做到媒合的功能。 倡導者(advocate):為案主的最佳利益爭取、辯解。通常包括:個案辯護、政策辯 護、立法辯護。 行動者(activist):為了有利於弱勢者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與制度而參與權力與資 源的重組活動。 調解者(mediator):指社會工作者介入發生衝突對立的雙方,例如:離婚的兩造、收 養雙方、勞資爭議的雙方等。 協調者(negotiator):面對的不一定是對立的雙方,有可能是具有衝突的多方。 教育者(educator):社會工作者經常要扮演教導案主解決問題的技巧,以及教導部屬、 新進員工或社會大眾的工作。 促動者(initiator):指敏感地意識社會問題的存在,且先行提醒或預測可能的後果。通 常社會工作者在第一線工作,接觸最多的弱勢者,很容易看到新興社會問題的產生。 協調者(coordinator):將組織中的部門串連在一起,扮演部門協調者的工作,以免服 務產生重複或不連續。 研究者(researcher):實務工作者就是研究者的發展趨勢。 團體催化者(group facilitator):引導團體動力,促成團體教育、治療、任務達成。 公眾發言人(public speaker):成為弱勢代言人,為社會福利爭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