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西雅圖市中心的一家銀行遭搶,一個戴太陽眼鏡、鴨舌帽的歹徒把一個背包推到櫃台前面,命令行員把錢裝進去。年輕的櫃台行員恰好是位運動好手,他不僅跳出櫃台,還成功把搶匪壓倒在地,直到警察到來。這位行員卻在兩天後被銀行開除,因為他違反了銀行的規定:銀行要求行員碰到搶劫時,必須順應搶匪要求,並儘快使搶匪離開銀行。依照規定,銀行的錢都有聯邦保險;但如果跟搶匪格鬥,將會造成人員傷亡。西雅圖的警察也只要求市民做個「好的目擊者」 。
生活裡常會碰到意外的事情,這時候該如何行動,我們往往會陷入思考;但有時受到個人感受與行為習慣影響,不易採取適當的行動。因此,目擊突發事件如何採取適當的行動,需有更深入及理性的思考。請以「適當的行動」為題,首先針對上述事例,對於銀行要求行員的規定,表示你的看法;而你又從這件事情得到什麼啟示?再舉另一事件為例,敘述自己目擊突發事件時的感受,並說明最後決定所採取行動的理由。最終闡述你對什麼是「適當的行動」的想法。
詳解 (共 1 筆)
適當的行動 ( 高度堆砌, 謹慎服用)
西雅圖那位制伏搶匪的行員,兩天後竟遭開除,乍聽令人不平。然而銀行規定行員必須順應搶匪、避免格鬥,背後是「人命重於財產」的理性考量——銀行的錢有聯邦保險,而員工與顧客的生命卻沒有。我認為這項規定是適當的。它並非鼓勵懦弱,而是以制度排除個人英雄主義的風險,正如〈禮記〉所言:「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24)事先訂好安全程序,才能在突發事件中保護最多人。
這件事給我的啟示是:個人感受與行為習慣,常常會遮蔽理性的判斷。行員出於正義感與運動本能採取行動,雖然成功,卻可能引發槍戰、殃及無辜。我們敬佩勇氣,但更該思考:何謂「適當」?有時候,不作為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行動。孔子說:「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真正的勇敢,不是硬碰硬,而是在關鍵時刻壓抑衝動,選擇最安全的路徑。
我自己就曾有過這樣的經驗。去年放學途中,我看見兩個同學在廁所角落圍住一個瘦小的學弟,言語嘲諷、還推他的肩膀。當下我心跳加速,直覺想衝過去拉開他們——但我也害怕自己受傷,更怕事情鬧大。我猶豫了幾秒,想起「行動是治癒恐懼的良藥,而猶豫拖延將不斷滋養恐懼。」(#19)於是我沒有直接衝進去,而是立刻跑到訓導處報告老師。老師趕來處理,事後學弟沒有再被欺負,而我也沒有讓自己陷入危險。我選擇「報告」而非「肉搏」,是因為我判斷:阻止霸凌是目的,但方法必須安全有效。如果我衝進去打起來,可能雙方都受傷,甚至變成鬥毆;而請老師出面,才是真正能長期解決問題的「適當的行動」。
經過這兩個事例,我對「適當的行動」有了更深的體悟。首先,適當的行動必須建立在「理性思考」而非「當下情緒」之上。正如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警示:「失足,你可以馬上站立;失信,你也許永遠難以挽回。」(#37)同樣地,一時衝動造成的傷亡或錯誤,往往無法重來。其次,適當的行動要懂得「轉換角度」:「一個缺口的杯子,換一個角度仍然是圓的。」(#102)面對突發事件,我們不必只有「戰或逃」兩種選擇,還可以尋求支援、記錄過程、或是暫時順應再事後追究。最後,適當的行動需要勇氣,但更需要智慧——智慧來自平時的學習與反思。王陽明說:「志不立,如無舵之舟,無銜之馬。」(#95)沒有思考過的「正義感」,就像沒有舵的船,看似勇猛,卻可能撞上暗礁。
人生不會永遠照劇本走。當意外來臨,我們無法保證每一次行動都完美,但至少可以要求自己:先深呼吸三秒,問問自己「這樣做,真的適當嗎?」 適當的行動,不是最勇敢的行動,也不是最聰明的行動,而是在最有限的條件下,讓最多人平安的那一步。如同那家銀行的規定,看似冷酷,卻守住了更多家庭的完整。這,就是我在這堂「意外課」中,學到最重要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