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工作才能是指:能力轉換技巧與知識到新的境界,包括組織與規劃工作、創新與應付非例行活動,以及人事的效能。細分為以下十種:
1.認定與評估情境。2.發展與執行計畫。3.強化人民解決問題、抗衡與發展的能量。4.連結與其資源、服務與機會體系。5.有效地進行介入。6.促進服務、資源與機會系統的有效且人道的運作。7.積極參與他人共同促進服務、資源與機會體系之創新、修正與改進。8.評鑑介入的效果。9.評鑑個人專業成長與發展。10.貢獻知識以提升服務輸送的標準。
二、社會工作者專業才能養成的內涵:
1.專業的基本訓練細目:知識、價值、技巧與特質。
2實務:進到各種機構、設施、領域去執行社會工作活動,包括直接服務或間接工作等。
3.高階認知技巧:認知技巧是指知曉、了解、學習的技巧,以上技巧回饋在知識與實務的建構及轉換上也另需轉化實務經驗為知識、技巧、價值特質的能力。(1)轉換理論或研究到實務上。(2)對實務的反思、評估實務成效、運用督導諮詢加上研究技巧。
4.生涯成長:不斷從工作中學習、實踐、反省、學習的循環上累積才能與技巧,並獲得對人與社會改變的成就感、喜悅及成長。
來自當代社會工作理論,林萬億,2012二版,第五章第四節(有個人潤飾)
1. 認同社會工作專業 (professional identity)
2. 從事符合倫理之實務工作 (ethical practice)
3. 擁有批判性之思維能力 (critical thinking)
4. 理解並尊重實務工作中之各種差異性 (diversity in practice)
5. 維護基本人權與落實公平正義 (human rights and justice)
6. 結合研究與實務工作 (research based practice)
7. 具備人類行為之相關知識 (human behavior)
8. 從事與政策相關之實務工作 (policy practice)
9. 瞭解並掌握實務工作之背景情境 (practice contexts)
10. 能夠執行服務過程中之四大基本程序:接觸、評量、處遇、及評估 (engage, assess, intervene, evalu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