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對於評估供收益目的使用的不動產價值最有效,而且是三大方法最具理論依據的估價方法
。收益法得採直接資本化法、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等方法。
比較直接資本化法與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的差異:
各期收益相同與否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適用之前提,係每期皆需採用相同之淨收益;而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則每期之
現金流量,則可以不相同。
淨收益之計算方式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之代表淨收益,即有效總收入減去總費用;而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之現金流量,
係將淨收益扣減「償債支出」及「稅捐」之稅後現金流量。
報酬率之主客觀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所採用之收益資本化率,在本質上一般、屬通常使用能力者對不動產之客觀報
酬率(ROA);而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法所採用之折現率,在本質上屬投資者要求之主觀報酬率(ROE)。
運用場合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可運用於評估不動產之價值;而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除可評估具一定期間收益價值外,亦
可運用於不動產投資決策之評估。
扣除期初成本與否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在評估收益價格時並不扣除期初投入成本;而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運用在不動產投資決策
評估時,則需扣除期初所投入之成本。
計算收益價值之性質不同:
直接資本化法所計算之收益價值為客觀收益價值;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所計算之收益價值為
個人期待之實際收益價值。兩者差異是前者以客觀一般性收益及資本化率為基礎;而後者常
包含著特殊性、偶然性要素之個人收益,及以個人而異之折現率為基礎。
在不動產實務應用時,兩方法的優先適用性之說明:
直接資本化法之優先適用性:
直接資本化法,指勘估標的未來平均一年期間之客觀淨收益,應用價格日期當時適當之收益
資本化率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直接資本化法,其優先適用性之如下說明:
優先適用於評估永續性之收益價值。
優先適用於評估客觀之收益價值。
優先適用於評估供收益目的使用的不動產價值。
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之優先適用性:
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指勘估標的未來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期間之各期淨收益及期末價值,以
適當折現率折現後加總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前項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得適用於以投資為目的之不動產投資評估。
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其優先適用性之如下說明:
優先適用於評估一定期間之收益價值。
優先適用於評估主觀之收益價值。
優先適用於評估有現金流量的之不動產價格評估。
優先適用於評估以投資為目的之不動產投資評估。
在估價實務上,折現現金流量分析,係獲利資本化法中最常被使用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