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我國 99 年公告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三條,說明我 國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的內容,請列出其中6 項適性課程名稱。(12 分)
詳解 (共 6 筆)
詳解
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 1生活管理 2自我效能 3社會技巧 4情緒管理 5學習策略 6職業教育 7輔助科技應用 8動作機能訓練 9溝通訓練 10定向行動 11點字
詳解
一、適性課程設計原則
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統整性,以團隊合作的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
二、列舉六項適性課程
1.生活管理
2.自我效能
3.社會技巧
4.情緒管理
5.學習策略
6.職業教育
詳解
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定向行動、輔助科技應用、溝通訓練、點字、動作機能訓練、自我效能、情緒管理
詳解
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
詳解
生活管理、社交技巧、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定向行動、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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