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據民國 103 年 8 月 12 日修正之「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醫院設立或 擴增總樓地板面積或增設急、慢性一般或精神病床(以下稱醫院擴充)時,應申請許 可,其申請人之資格為何?關於擴充部分,申請資格條件中對於占床率方面有何規 範?對於新設之醫院許可,在那些情況下得廢止或核減其已許可之病床數?(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