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英語:authority),是管理職位所擁有的發佈命令,以及期望命令被執行的一種權力。
(一)
職權:係透過授權正式給予的權力,能夠形成命令及指揮、具有正當性
職權是透過組織、法規命令而來,具有權威性、不可抵抗的,企業根據目標為完成任務,將權力下放,使各部門、各職位能夠有效率、效能完成任務,在面對繁瑣的微觀、執行層面,能夠根據環境改變並適應、根據自身經驗應對,而形成命令與指揮,讓組織系統有效運作
(二)
職責:係內心的道德準則,來自於非正式管道、不具正當性,由人際互動、成長背景、個人價值觀念等組成的
職責係透過日積月累,由職務經過工作分析界定職務內容後,確定職務的框架、明白職務所應承擔的責任輕重,對於職務日常的執行與個人的負責,透過完成職責使組織整體的任務完善,具有綜效效果
(三)
兩者關聯
職權可以比喻為一磚一瓦,具有實體、能夠堆砌,較一板一眼;職責可以比喻為水泥,形狀不固定、較具彈性。當工作出錯時可透過職權進行懲罰,是一種職責、當不盡職責時,並無明文規定應進行懲罰,卻可能引起他人反感,傷害團體和諧
1.有權有責:職權是透過正式化將每個職務與事務串聯、職權是透過道德要求將個人職務完整發揮,使兩者相輔相成,發揮綜效
2.有權無責:有效的職權搭配無效的職責,將使事務有效串連,但是過程中每個職務卻無法有效配合,形成官樣文章、流於形式
3.無權有責:無效的職權搭配有效的職責,將使事務無法串連、配合出現障礙,但是每個成員的職務卻相對完整的窘境,即成員們有能力與意願,卻無法上下傳達也不具備權力發落
故職權與職責皆應追求,兩者相輔相成才能夠建立房屋,在正確完成任務的同時兼顧團隊關係。若有權無責,則可能濫用權力而不負起責任,最終影響任務、傷害團體;若有責無權,則無法將事務進行效率處理,空纜責任只會事倍功半,也可能影響職務界線。權與責並非追求其一,而是應該兼顧追求,以發揮整體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