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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強制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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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0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暨普通記帳士民間之公證人(高考)#3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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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5年 - 0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暨普通記帳士民間之公證人(高考)#32870
科目:公職◆強制執行法
年份:9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5年 - 0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暨普通記帳士民間之公證人(高考)#32870
科目:
公職◆強制執行法
年份:
95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甲執乙簽發之本票聲請法院准為本票強制執行裁定後,將本票債權讓與丙,丙即執 該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強制執行。乙以丙非該本票執行裁定之債權人及該本票 債權自始不存在為由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置,請附理由說 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