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擬贈與 A 地於其子乙,該贈與契約已經某地方法院公證人予以認證,但於辦妥所 有權移轉登記前,甲、乙失和,甲乃撤銷其贈與表示,並請求公證人就其撤銷贈與 表示之書面予以認證,問:公證人得否准予辦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