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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高等考試_三級_公平交易管理: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102759
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甲與乙共有 A 地,其應有部分各為 1/2,惟甲與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 甲之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丙。稍後,丙將此應有部分出賣予善意之丁, 價金新臺幣 10 萬元。丙同時將該應有部分移轉登記予丁,丁亦支付價金 10 萬元予丙。 試問,此時甲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