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9年 - 99 專技普考_專責報關人員:稅則概要#36774
科目:稅則概要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請舉例說明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三之運用。(1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my
準則三: 貨品依準則二(乙)或其他原因,可能歸列2個節以上時之歸類原則 三(甲) 節名最具體之節優先於節名一般之節. (a)對品名之說明較對種類之說明為詳盡 ,電動刮鬍刀及電動剪髪器應歸第 85.10 節,不應當作本身裝有 電動機之手提工具歸入第 84.67 節或當作家用電動用具歸入第 85.09 節 (b)對貨品分類說明較詳盡之節,優於相對不完整說明之節。 汽車用地毯不應分類於第 87.08 節之汽車裝飾品,而應分類於第 57.03 節之地毯內。 三(乙)混合物、組合物及零售成套貨物歸入構成主要特性之材料或組成之節 (1)(a)由麵包夾牛肉(不論有無乾酪)所做成之三明治(第 16.02 節),與馬鈴薯條(炸薯條)(第 20.04 節) 打包一起,所組成之成套食物,歸類在 16.02 節。 (b)由一小包未煮之義大利麵(第 19.02 節),一小包磨碎乾酪(第 04.06 節)和一小罐蕃茄醬(第 21.03 節), 同置於一紙箱。同時一起使用,可做成一道成套的義大利麵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