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 要之變更。對於非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應變更其使用。並且,都市計 畫通盤檢討前應先進行計畫地區之基本調查及分析推計,以作為通盤檢討之基礎。試問,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應先進行計畫地區之基本調查及 分析推計之內容至少應包括那些項目?(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