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體育署SH150方案,由兩個階段進行之,兹依題意,分述如下:
(一)SH150之相關意涵:
1.S代表sports;H代表health;150代表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
2.增加身體活動:能透過晨間、課間、課後時間及空白課程時間來增加身體之活動量。
(二)SH150之預期效果:
1.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達到每週運動150分鐘比率,預計每年提升15%。
2.每年超過140萬人參加各項普及化運動競賽。
3.民國110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90%。
4.民國110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60%。
5.每年參加教師增能之比例超過30%。
方案目標及預期績效 SH150 方案, S 代表 Sports,H 代表 Health,為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本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 6 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 150 分鐘方案」。 藉由法規的修正,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校,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 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 150 分鐘以上。冀望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 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並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一)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達到每週運動 150 分鐘比率,預計每年提 升 15%。 (二)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體適能上傳率每年均超過 90%。 (三)每年辦理各級典範學校觀摩或研討活動。 (四)每年參加教師增能之比例超過 30%。 (五)每年超過 140 萬人參加各項普及化運動競賽。 (六)每年結合 2,000 位運動志工投入運動指導及服務。 (七)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 (八)民國 110 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 60%。 (九)民國 110 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 90%。
S代表SPORT,H代表HEALTH,為培育學生運動之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餐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根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方案」。明訂學生在校期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時間,每週應達150分鐘以上。冀望藉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量,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智慧,並達成以下具體目標:
1.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周運動150分鐘比率,預計每年提升15%。
2.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體適能上傳率每年均超過90%。
3.每年辦理各級典範學校觀摩或研討活動。
4.每年參加教師增能的比率超過30%。
5.每年超過140萬人參加各項普及化運動競賽。
6.每年結合2000為運動志工投入運動指導與服務。
7.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
8.民國110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60%。
9.民國110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90%。
S代表sport,H代表:健康 1.高中以下學校每年學生體適能上傳率每年超過90% 2.每年辦理各級典範學校觀摩或研討活動 3.每年參加教師增能比例超過30% 4.每年超過140萬參加各項普及化運動競賽 5.每年結合2000位志工投入運動指導 6.高中以下學校學生每周運動150分鐘比例 7.國小畢業前每一位學項技能 8.民國110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60% 93民國110年學生規律運動比例逐年提升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