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民事訴訟法
>
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司法行政:民事訴訟法#133028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司法行政:民事訴訟法#133028
科目:公職◆民事訴訟法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司法行政:民事訴訟法#133028
科目:
公職◆民事訴訟法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A、B、C 及 D 四人共有一筆土地,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D 未經其他共 有人同意,在該筆土地鋪設柏油並經營臨時停車場。A 欲維護其權利, 乃自為原告而以 D 為被告,向管轄法院起訴,請求 D 應將土地回復原 狀,並返還給 A、B、C 三人。問:法院應如何處理 A 之訴?若 A 起訴 後,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法院裁定命 B、C 二人應共同起訴,法院應 如何處理 A 之聲請?(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