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96年 - 096年民航調查 民用航空法#52285
科目:民航◆民用航空法
年份:9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五、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國際與國內定期航線向政府申報運價的制度為何?並申述各採 不同申報制度的理由為何?(2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Yuki Chen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55條,民用航空運輸業客貨之運價為國際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交通部備查,經營國內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交通部核准上下限範圍。交通部對於國際航線之運價只須了解其狀況並不需要干涉其市場機能,然國內航線的運價,交通部便有必要審查票價之上下限範圍,民眾存有疑慮時才能適時妥當的提出相關的審查流程,航空公司營運離島航線成本較高,政府亦給予經營離島航線的航空公司適度的票價補貼。
詳解 提供者:Yuki Chen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5條:民用航空運輸業客貨之運價,其為國際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其為國內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核准其上下限範圍,此法條明確定義國內定期航線採核准制,國外定期航線則採備查制。國內航線採核准制的原因在於:政府必須管控客貨運價之漲幅,才能保障國人(乘客或託運人)之利益;而國外定期航線競爭者眾多,市場機制牽一髮而動全身,是故政府採取不干預的原則,讓價格隨市場競爭浮動。